“雷锋精神是永恒的,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”。近年来,市司法局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,以“岗位学雷锋 领航实好干”和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为载体,大力弘扬雷锋精神,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,在全系统积极营造了崇尚雷锋、学习雷锋、争当雷锋的良好氛围。
司法行政为民传递温暖。聚焦群众“急难愁盼”,在全市基层司法所、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大力开展了争创“雷锋式司法所”、争做“雷锋式人民调解员”活动。在建成的全市873个“村(居)民评理说事点”设立党员先锋岗,促进矛盾纠纷就地解决;全市共有190余名律师以法律顾问身份与873个社区(村)对接,让群众不出社区(村)就能获得优质的法律服务;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行政复议难,在行政复议窗口开设了“党员先锋工程”,在全省首创建设42个偏远乡镇行政复议代办点的基础上,2022年在城区街道又增设行政复议代办点26个,将行政复议为民服务前移到群众家门口。为解决群众行政审批跑路多之急,优化服务行政审批窗口,扎实推进“一网通办”,对15大项57小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5次全面梳理完善,审批时限总体压缩了72.63%,实现了省级审批事项初审和市级审批事项全部“全程网办”。为解决残疾群众公证困难,在全省率先启动六项残疾人公证费用减免举措,让法援惠民生,关爱残疾人的行动进一步延伸。时刻帮助人民,雪中送炭的每一项工作落实,充分体现了司法行政温度。
走进居民群众服务民生。开展局机关青年志愿者联系对接基层司法所活动,由26名40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协助52个基层司法所开展工作。局机关党支部与帮扶村及社区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,走访慰问帮扶对象50户,7个党支部志愿者与困难大学生结成帮扶对子,先后帮助新疆在抚就读的16名困难大学生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70余名学雷锋志愿者多次到社区参加义务劳动,帮助群众解决了身边困难。在疫情防控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中,先后有88名党员、干警下沉望花区交通卡点参与值守,每天志愿下沉社区支援防疫平均达200余人。1名同志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辽宁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。此外,13名干警对口支援新疆监狱、戒毒场所,将雷锋精神带到祖国边疆,多名同志受到表彰。通过走基层、惠民生,用“志愿红”播种“绿生态”,既传承了雷锋精神,更高扬了时代新风。
打造机关浓郁“雷锋”文化。坚持学雷锋与业务工作相融合,组织开展争创学雷锋示范点、示范岗、示范队和学雷锋标兵活动,不断提高机关学雷锋文化氛围,在机关醒目位置集中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雷锋“五个一”精神等展板。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系列学习教育活动,在“3·5”学雷锋日、辽宁志愿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,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红色资源对志愿者进行教育和熏陶。通过与社区开展“爱民实践”共建、五四青年节志愿服务、学史明理主题演讲、全系统学雷锋典型事迹报告会暨基层工作培训会等主题实践活动,引领学雷锋志愿者在体验式、浸润式学习教育中汲取前行力量,践行雷锋精神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在全行业重点选树了雷锋式的先进集体10个,先进典型人物30人。如今,“岗位学雷锋 领航实好干”已成为全系统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自觉行动,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。
雷锋精神薪火相传。作为统筹抚顺法治建设的重要部门,抚顺司法行政系统在全省司法行政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中将锚定“走在前、争一流、创品牌”工作目标,在大干三年、奋斗三年实践中,弘扬和传承雷锋精神,为实现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司法行政力量。
责任编辑:张楠
附件下载: